揭秘冥婚背后的习俗与真相!

冥婚也叫阴婚,普通的说就是为死了的人找夫妇。阴婚在我国的源头很早,早在先秦期间,就开始在民间传播,这种习俗的由来跟我国民间丧葬习俗有着很大关系。
在山西等地,冥婚盛行。无论家庭财力是否负担得起,配冥婚已经成为每一个不幸家庭的一定选择,好像若不配冥婚,便是不负责任的父母。 一名从业30年的媒妁透露,从她小时间记事开始,冥婚就不停存在。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冥婚市场也越来越红火。 上世纪90年代初,一场门当户对的冥婚要5000元,至本世纪初便涨到5万元;到2010年,10万元只能包管配上婚,已经不能提太多条件了;近几年,15万元以下连“一根骨头都买不到”。
自古以来,我国一直盛行土葬和修筑坟墓。不外,假如未婚的人属于不测殒命,民间阴阳师以为是“克命”,会粉碎祖坟的“风水”,以是死后不能进祖坟。 婚前亡故的夫君家人为补充这个“遗憾”,有了买女尸配阴婚的需求。同样,未婚年轻女子因故去世后,也不能葬在外家祖坟,许多人为了让亡故的女儿有一个归处,通常也风俗选择将遗体卖出配阴婚。于是,配阴婚便成为一种民间习俗流行开来。
通常环境下,配阴婚时,男方家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金饰、家具是纸糊的“冥器”。固然,女方陪送的妆奁一样寻常都是纸制,送至男方后,抬着遗体围绕男方家院内一周,由阴阳羽士主持完相干仪式后,即由鼓乐前导,末了再与男方合葬。
当然,差别的地方,配阴婚的仪式也并不雷同,办得谨慎或是简朴、一般,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不过,一般配阴婚的迎娶仪式必不可少。
由此可见,这种冥婚仪式会泯灭不少财力、人力及物力,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毫偶然义,一直被儒家礼节所反对,汗青上也曾多次被克制。 好比,战国时期《周礼》中就有明令纪录:“禁迁葬与嫁殇者。” 但遗憾的是,这种配阴婚的做法却屡禁不绝,乃至很多多少还直接体现在一些统治者身上。
比如,《三国志》里就有曹操为曹冲办冥婚的记载。由于曹冲是曹操最痛爱的儿子,可他这儿子着实是短命不寿,在十三岁时就死了。曹操很心痛,在曹冲死后不久就想让邴原亡女与之合葬,但由于阴婚不合儒家礼仪,被邴原拒绝了。但曹操并未放弃,厥后又下聘已死亡的甄小姐做曹冲的老婆,“为聘甄氏亡女与合葬。”
配阴婚在宋代最为盛行。根据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者,其父母定托“鬼媒人”(说鬼媒)说亲,然后便举行占卦,各家就会替鬼魂做冥衣,择日举行合婚祭,然后将男女并骨合葬一处。 到了元代,配阴婚的做法甚至摆上了桌面,不光当局答应,而且还可以给“公休假”。比如《元典章·吏部五·假故》记载:“拟得职官奔丧迁葬,人子大故,今既以人伦重事,许给假限。” 开国后,随着人们头脑熟悉的进步,旧社会的配阴婚恶俗得到了控制。 配阴婚属于封建迷信,在新中国建立后一度鸣金收兵,然而近些年来,墟落配阴婚运动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受长处驱策,配阴婚已出现专业职员和玄色利益链条,在陕西甚至还出现了拉活人配阴婚的恶性案例。
2005年3月28日,西安西乡县人杨锦玉从坟墓里盗掘人体尸骸卖到山西给死去的男子配阴婚,被公安人员查获;2007年,河北邯郸南庄村农夫宋天国连杀6人卖尸配阴婚;2008年,河南伊川县两农民在利益驱动下盗尸配阴婚;2011年5月22日,延安王海荣等在延安市宝塔区甘谷驿镇偷窃摩托车未果后,故意杀人,将尸体卖给他人已逝的儿子配阴婚。 2016年4月,甘肃男子马崇华将两名患有精力疾病的女子从家中骗走后杀害,跨省将遗体卖至陕北榆林配阴婚。而从2009年到2015年纪据中来看,北部一些省份存案已知配阴婚女尸已有44具,一具代价高达二三十万。 配阴婚是封建迷信,不受法律掩护,交易尸体配阴婚是违法举动。
冥婚征象并不是中国独有,它活着界各大文明圈中都存在大概曾经存在,也都有各自存在的来由。不过,在其他国家和地域都是死者与活人婚配,只有在中国大陆、香港地区、新加坡等中华文化圈内,才是死者和死者婚配。 在古希腊,产业继续权是冥婚的根源。雅典城邦中,如果男子没有婚配便去世,便由关系近来的男性支属代为保管财产,并为其配冥婚,女子之后所生的任何后代都算死者子女。由于女子没有财产继承权,只有当死者拥有男性后代时,其财产才会被交还由儿子保管。若男子死前有婚配,但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其女儿即便已经嫁人,也必须立即仳离并嫁给与父亲关系最近的男性亲属,生养儿子后方才气够取回父亲的财产。在斯巴达城邦中,由于女子拥有财产继承权,所以不存在冥婚现象。 在苏丹,姓氏的连续是冥婚盛行最紧张的因素。与雅典城邦一样,眷属为死者配冥婚,女子之后所生的子女都算死者后代。若死者只有女儿没有儿子,那么女儿就会以男性脚色“授室”,妻子所生的男孩算死者的孙子,姓氏被生存下来。 日本是冥婚文化最特别的国家。直到上世纪30年代之前,除了是由死者与生者联合外,日本的冥婚习俗与中国大同小异。但战役导致日本男性大量死亡,未婚死亡的年轻女子数目根本无法满意需求,终极人们专门制作“新娘娃娃”和“新郎娃娃”,用这种身着传统和服、做工风雅的娃娃取代活人与死者配婚。 但以上这些国家的冥婚现象要么已经灭亡,要么只存在于极个别地区且正在阑珊。唯独在中国,冥婚现象反而随着经济发展愈发郁勃起来,而且出现了新的变革。 最深刻的变化是,不再只有未婚配的男女才会办冥婚,已婚丧偶的男女现在也可以办,而且需求同样茂盛。在山西本地,女子丧夫后,有条件的根本都会改嫁,为了安抚亡夫的在天之灵,女子会自动为亡夫买“干骨”配婚。若男子丧偶,无论是否续娶,只要去世的女子仍处于适婚年事,女方家属就会将遗体拉走配冥婚。如许一来,女人在世的时候其家人收过一回彩礼,死了之后还能再收一次冥婚彩礼。由此可见,一对夫妻死后未必能埋在一起。 别的,年龄也不再范围于适婚青年。按照当地说法,孩子长到7岁便有了魂魄,于是当地有为10岁短命的儿童配婚的。若孩子没到7岁便夭折,按照当地习俗,不但不能埋入祖坟,连坟都不能有,只能扔到山里或者沟里。由于现在小孩也可以冥婚,便有人把小孩的尸体捡走谎称已经7岁卖“干骨”。 这样一来,冥婚市场的“需求”被最大限度地开释,“供给”也在迅猛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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