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经)白话注释(7)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经)白话注释(7)

人身难得,佛法难闻。

时临末法,众生福薄。

明师难遇,正法难求。

我等末世行人,当遵佛遗教,以戒为师,实行实做,自觉觉他,荷佛家业,住持正法。

佛法为慈舟,正见为导航。正知正见,乃修学佛法之前提,藉此因缘我等发心每日汇集大德开示、佛陀经典浅释,愿与见闻者共同学习进步,树立正知正见,趣入佛法正道,如法修学,早证菩提,同归净土。南无阿弥陀佛!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共修经文讲义资料:

《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经)白话注释(7)

“佛告须菩提:“诸菩萨摩诃萨①,应如是降伏其心:所有一切众生②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③、若有色、若无色④、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⑤我皆令入无余涅槃⑥而灭度⑦之。如是灭度无量无数无边众生,实无众生得灭度者,何以故?须菩提,若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⑧即非菩萨。”

[译文]

佛告诉须菩提说:“一切菩萨,包括大菩萨,应该这样降伏他们的妄心:所有种类的一切众生,无论是卵生、胎生、湿生还是化生,有色身还是无色身,有想、无想或非有想非无想的一切众生,我都要令他们入于无余涅槃而得到解脱。像这样解脱了无量无数无边的众生,而在菩萨心中却没有真实有众生得到灭度的想法。这是什么缘故呢?须菩提,如果菩萨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不是菩萨。

[注释]

摩诃萨:即摩诃萨埵,“摩诃”意为“大”,“摩诃萨埵”即“大菩萨”,因其智慧、力量、方便等均较初发心菩萨为大。也有将“摩诃萨”译作“大士”者。

众生:对三界六道一切有情的统称。

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合称“四生”,指三界六道有情受生的四种类别。

⑴卵生:由卵而出生者,称为卵生。如鹅、孔雀、鸡、蛇、鱼、蚁等。

⑵胎生:又作腹生。从母胎而出生者,称为胎生。如人、象、马、牛、猪、羊、驴等。

⑶湿生:又作因缘生、寒热和合生。即由粪聚、注道、秽厕、腐肉、丛草等润湿地之湿气所产生者,称为湿生。如飞蛾、蚊蚰、蠓蚋等。

⑷化生:无所托而忽有,称为化生。如诸天、地狱、中有之有情,皆由其过去之业力而化生。以上四生,以化生之众生为最多。

④若有色、若无色:有色身的有情,为有色。有色即指欲界和色界的众生。无色界的众生无色身,为无色。无色界众生虽无色身,但仍有心识。

⑤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想,五蕴之想蕴,《俱舍论》说:“想,谓于境取差别相。”《成唯识论》说:“想,谓于境取像为性,施设种种名言为业,谓要安立境分齐相,方能随起种种名言。”这是以“想”为标准区分三界一切有情。有想即除“无想天”及“非有想非无想天”外的一切有情,“无想”即指“无想天”有情,“非有想非无想”即指“非想非非想天”有情。“非想非非想天”也就是将“想”断除,进而连“非想”也断除的三界最高的一层天。

⑥无余涅槃:涅槃,指融入法性本体,不生不灭的状态。无余涅槃,也叫无余依涅槃,是相对有余涅槃而言。

⑶若从果位上看,小乘阿罗汉虽断人我执,尚有微细法我执未断,为有余涅槃,佛则完全断除人我、法我二执,为无余涅槃,此为最究竟的解脱。

⑦灭度:谓入涅槃,灭障度苦,进入常、乐、我、净的不生不灭境界。

⑧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即常说的四相。

⑴我相:即有情心中认为实有的“我”之相。此又可分为“人我相”及“法我相”。“人我相”即认为有实有的自我,“法我相”即认为有实有的万法,万法即指万事万物。

⑵人相:即指有情心中与“我相”相对的一切。同样人相也分为与“人我”相对的其他有情,以及与“法我”相对的其他事物。

⑶众生相:即指有情心中“我相”、“人相”以外难以计数、难以觉察的妄想分别。

⑷寿者相:即有情心中对寿命的妄执。有情的寿命即自出生到死亡之间的存在,一切事物的寿命即自生成到坏灭之间的存在。

【佛陀正法大回向文】

南无佛陀释迦牟尼授记师燃灯古佛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东方净琉璃世界消灾延寿药师佛

南无西方极乐世界接引导师阿弥陀佛

南无当来下生弥勒尊佛

南无大智文殊师利菩萨南无大行普贤菩萨

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摩诃萨

南无大势至菩萨摩诃萨

南无大愿地藏王菩萨摩诃萨

南无清净大海众菩萨摩诃萨

至诚顶礼一切见闻者共沾妙法、法喜充满、六时吉祥

心开意解、走向解脱、成就佛果

南无尽虚空遍法界过去、现在、未来一切诸佛菩萨

一切尊法,一切贤圣僧摩诃萨,

感恩龙天护法护持正法,感恩一切觉悟者摩诃萨

愿一切过去、未来、现在未觉悟的众生,

无论僧俗、男女、任何种族种种有情六道众生见闻听闻心闻者

共同惭愧累世因贪嗔痴所犯的身口意而至诚忏悔后不更做

至诚祈愿尽虚空遍法界一切正觉慈悲威力加持

万源苦众清净自性、离苦得乐、究竟解脱!

愿以此功德,普及于一切

我等与众生,皆共成佛道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