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说《周易》之1:易数总纲《易本命》(《周易》的名词解释)

历来都说,《周易》是象数之学,其中必然有涉及到术数的内容,然而说历来解读《周易》者,谈“象”的不计其数,但说“数”之人却是少之又少。殊不知,“数”对于《周易》的重要性完全不亚于“象”,甚至还犹有过之。只言“象”却不言“数”是难以完全理解《周易》卦爻辞的,而理解了“数”,却有助于我们弄清《周易》中的“象”,更有助于我们对《周易》之“术”的探究。

一、易之本命为数

三十六计有云:“数中有术,、术中有数”,这句话,完美概括了我国古代数术的特点。《大戴礼》中有一篇文章,名曰《易本命》,对于我们理解古代的“数术”原理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兹录原文如下:

夫易之生,人、禽、兽、万物昆虫各有以生。或奇或偶,或飞或行,而莫知其情,惟达道德者能原本之矣。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数十,故人十月而生。八九七十ニ,偶以承奇,奇主辰,辰主月,月主马,故马十ニ月而生。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狗,故狗三月而生。六九五十四,四主时,时主豕,故豕四月而生。五九四十五,五主音,音主猨,故猨五月而生。四九三十六,六主律,律主禽鹿,故禽鹿六月而生也。三九二十七,七主星,星主虎,故虎七月而生。二九十八,八主风,风主虫,故虫八日化也。”

这段话据说是孔子所述,在《孔子家语》和《淮南子》中也都有摘录。篇中大段的大部分都在说数字,篇名却叫“易本命”,可见孔子是将“数”视为易之“本命”。原文开头的“易之生”,其实当读作“易之性”(古文“性”通作“生”),也将“数”视为易之性命。

把“数”与“性”、“命”联系起来,似乎是古人的一个共识。《汉书.律历志》就说:“数者,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命既然可以算,想来自然是因为古人认为命就是数的缘故。

《易本命》中接下来又说“人、禽、兽、万物昆虫各有以生”,进一步提出了万物皆由数而生的理论。“数生万物”和“万物皆数”的说法,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主张颇有相同之处,似可认为是古代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共鸣。

二、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

我们看到,《易本命》中的数论,是从“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开始的,接下来所说的八九七十二、七九六十三之类,似乎只是连小学生也都耳熟能详的乘法口诀,并没有什么特异之处。

然而实际上“九九八十一”这个乘法口诀,在古代数学里面中被视为极其玄妙的法则。《周髀算经》云:“数之法,出于圆方。圆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此数之所生也。”由此可见,九九八十一不仅仅是“数之法”,而且还是“数之所生也”。

为何九九八十一如此重要?《灵枢九针论》载岐伯对黄帝说:“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数焉。”

——原来,九九八十一是“黄钟数”!

黄钟,乃十二律之首律,又被称为“律本”。也就是说,“九九八十一”其实是黄钟的律数,而且是律数的根本。

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九九八十一”如此神圣了,因为《史记律书》中明言:“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於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

“数”说《周易》之1:易数总纲《易本命》

十二律的律管,黄钟最长

也因此,我们理解“九九八十一”,必须要从“律”的角度入手。

三、律,法也

《汉书律历志》说“黄钟纪元气之谓律。律,法也,莫不取法焉。’”

“律”是万事万物的根本法则,体现在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

律是度量衡的基础,《汉书律历志》说,“权者,铢、两、斤、钓、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

“数”说《周易》之1:易数总纲《易本命》

王莽所制定的标准量器,又称新莽嘉量

律也是历法的基础,“《汉书律历志》说“以律起历,曰:律容一龠,积八十一寸,则一日之分也。”

《准南子天文》对律数的运用总结得最为全面:“古之为度量轻重,生乎天道。黄钟之律修九寸,物以三生,三九二十七,故幅广二尺七寸……律之数十二,故十二蔈而当一粟,十二粟而当一寸。律以当辰,音以当日,日之数十,故十寸而为尺,十尺而为丈。其以为量,十二粟而而当一分,十二分而当一铢,十二铢而当半两。衡有左右,因倍之,故二十四铢为一两,天有四时,以成一岁,因而四之,四四十六,故十六两而为一斤。三月而为一时,三十日为一月,故三十斤为一钧。四时而为岁,故四钧为一石。其以为音也,一律而生五音,十二律而为六十音,因而六之,六六三十六,故三百六十音以当一岁之日。”

“数”说《周易》之1:易数总纲《易本命》

同律度量衡的铭文,律是度量衡的基础

四、“建,立朝律也

做为万事根本的“律”,自然与《周易》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汉书律历志》说:“律,阴阳九六,爻象所从出也”,巧的是,我们在《周易说文解字系列》中解读“爻”字时曾经说过,组成易卦的基本单位“爻”,既是“象”也是“数”,阴爻称九,阴爻称六,都是数字。而九九八十一的黄钟律本,正是“数之法”,“数之所生也”。

更巧的是,《周易》开宗明义的第一卦,本字就写做“建”.(详见拙文《周易说文解字系列之说“乾”》。

《说文》曰:“建,立朝律也”,也就是说,《周易》第一卦的名字,意思就是“立律”。那么,《周易》所立之律是什么,律数与易数又有怎样的联系呢?且听下回分解。

(抱雪斋附言:孔子晚年喜读易,以至于韦编三绝,想必深有心得,因此他所传《易本命》一篇,对于我们解读《周易》中“数”的内容非常重要。即使这一章是假托孔子的名义所传,也是目前流传下来的唯一能够系统阐述易数本质的古典文献。接下来,我们将结合《周易》的文本和卦象,对《易本命》中的数论做进一步的探讨分析。需要提前预告的是,我们将会看到两者间有无数的巧合。而关于巧合,我的看法是:发生一次是意外,两次是偶然,三次是碰巧,四次是不小心……但是如果同类巧合三番四次五六次无数次地的发生,那就只能说是《周易》作者自己的故意安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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