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阴符经原文及浅译(黄帝阴符经原文及注解)

《黄帝阴符经》

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

故天有五贼,见之者昌。

五贼在心,施行于天。

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天性人也,人心机也。

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天发杀机,移星易宿;

地发杀机,龙蛇起陆;

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

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

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知之修炼,谓之圣人。

天生天杀,道之理也。

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

三盗既宜,三才既安。

故曰食其时,百骸理;

动其机,万化安。

人知其神之神,不知不神之所以神也。

日月有数,大小有定,

圣功生焉,神明出焉。

其盗机也,天下莫能见,莫能知。

君子得之固躬,小人得之轻命。

瞽者善听,聋者善视。

绝利一源,用师十倍。

三返昼夜,用师万倍。

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

天之无恩而大恩生。

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至乐性余,至静性廉。

天之至私,用之至公。

禽之制在炁。

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愚人以天地文理圣,

我以时物文理哲。

人以愚虞,我以不愚虞圣;

人以期其圣,我以不期其圣。

故曰: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

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

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

因而制之至静之道,

律历所不能契。

爰有奇器,是生万象,

八卦甲子,神机鬼藏。

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黄帝阴符经》白话译文

原文:“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

译文:“只要发现自然之规律,掌握自然之运行,就能尽得其妙了。自然包含着五行(金、木、水、火、土)之相克,懂得它们才会兴旺。五行相克之气融于心,施行于自然,宇宙就会象在手中一样易于掌控,万物之变化也就能随心所欲。”

冲虚子曰:知五行之相克,方能明五行相生之妙。五行之气相克则能精和,精和曰常,知常曰明,故能与“道”合一,故宇宙、万物能控也。

原文:“天性,人也;人心,机也。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译文:“自然之性是人之本性(即‘虚静’),人心却是诈伪的。所以要以自然之道来确定人性之道。”

冲虚子曰:天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人心巧而不能静,故好妄为也。妄为,则凶。故要立天之道,以定人也。

原文:“天发杀机,移星易宿;地发杀机,龙蛇起陆;人发杀机,天地反覆;天人合发,万化定基。”

译文:“上天若出现五行相克,就会使星宿移位;大地若出现五行相克,就会使龙蛇飞腾;人体内若出现五行相克,就能使天地颠倒。倘若人能顺应自然而同时发生五行相克,就能使万物稳定下来。”

冲虚子曰:有杀则有生也,相克则能相生也,故曰:“反也者,道之动也”。

原文:“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知之,谓之圣人。”

译文:“人性虽有巧有拙,却可以弃之不用。九窍是否沾惹外邪,关键在于耳、目、口三窍之动静。三窍动则犹如木头着火,必生灾祸;国有奸邪,必致溃亡。懂得如此,称为圣人。”

冲虚子曰:耳目口三宝,闭塞勿发通。外邪既不入,心志归虚无。虚极生静定,血脉变通畅。阴阳渐和谐,百病无由生。修之不辍休,通体致精和。精和与道一,德厚称圣人。

原文:“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

译文:“眼盲者耳聪,耳聋者眼明。因此,如果能闭塞其一(或眼或耳),就会增强十倍之能力;如果能每天闭塞其耳、目、口(勿听、勿视、勿言),就会增强万倍之能力。心因物而动,因物而静,关键在于眼。要知道,上天不施恩德(无声无言),因而能产生大恩德;而响雷暴风(指外物也)只会使万物发生骚动。”

冲虚子曰:修道之要在乎三宝,三宝之要在乎目。目,外物进入之门户也。外物入,心则骚动。心既动,则虚静失矣!“妄为”生,则凶祸至矣!呜呼,悲哉!

原文:“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气。”

译文:“至乐之本在于知足,至静之本在于无私。上天因无恩而至私,故能大恩而至公(即施惠于万物)。统摄的法式在于调和其气。”

冲虚子曰:世人喜占有而不知满足,欲壑难填,故常痛苦而不乐也;好妄为而不知博施,为所欲为,故常心荡而不静也。若欲归于至乐、至静之境,则需调和其气也。

原文:“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

译文:“生为死之终结,死为生之终结,故生死为一。利因害而生,害亦因利而生,故利害相生。”

冲虚子曰:“道”本为一,虽有阴阳之分,实不可分也。阴阳相生相克,循环往复,一息不停也,故圣人明生死为一、利害相生、祸福相依之理也。

原文:“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故曰: 沉水入火,自取灭亡。”

译文:“愚昧之人常以懂得天地之准则为智慧,我却以遵循时令、洞悉外物为聪明;俗人以欺诈为智慧,我却以诚信为聪明;俗人以奇异为智慧,我却以自然为聪明。所以说:进入水火之中还自以为是智慧,那就是自取灭亡。”

冲虚子曰:愚昧之人总以为懂天地之规而能安其居,富其家,便觉智慧非常也;却不知妄作招凶,外物累人之理。圣人则不然,因知物欲伤人,故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依时修身,除妄归真,终能与万物玄同矣!玄同则精和,精和曰常,见常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知此理,方为真聪明矣!

原文:“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

译文:“因为自然之道虚、静,所以能生天地、万物。因为天地的运行遵循自然,所以能使阴阳相胜。阴阳相胜相生,则变化和谐。”

冲虚子曰:“道”因虚静,而能生天地、万物,天地、万物因其虚静,而能生生不息。故人若虚静,则能随心所欲。

原文:“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

译文:“所以,圣人懂得自然之道不可违背,因而制订了各种法则。然而,至静无形之道(普遍)是各种法则(特殊)所不能完全契合的。于是就有了奇妙的《易》,它产生了各种象征,是以八种卦象为本,并贯以六十甲子,来演化种种玄机的。这样一来,阴阳循环相生也就能很清楚地蕴涵于各种象征之中了。”

冲虚子曰:奇器,古之解者常以为“道”也,实则非也。因前已指出,“道”是“律历”所不能契的,才有“奇器”产生。此“奇器”不但能完全契合于“道”,而且能展现“道”之玄妙,使万物之奥秘毕现也(‘道’恒无形,‘奇器’则以有形契之)。因“奇器”之中含有“八卦甲子”,故知“奇器”应是指含有《连山》、《归藏》之古《易》也,而非今之《周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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