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第二层体用关系之“五行生克”(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

老子的《道德经》有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意思是 “道”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自然而然” 的。“自然”是“道”的自性,“道”本来就是自然无为的,“道”即是“自然”,是形而上的“道”,是本体。《易经・系辞上》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这个道,就不是本体之道,而是应用之道,是形而下的“道”,是用法,两者合起来就是讲宇宙之“道”的体用关系。本体是寂然不动的,是“万法归宗”中的“宗”,是固定不变的规律,用法则是千变万化,形式各异的,是“万变不离其宗”中的“万变”,《易经》中“一阴一阳之谓道”中的“道”所起的作用就是“天道”的“用与象”。

“道法自然”第二层体用关系之“五行生克”

一阴一阳之谓道

“一阴一阳之谓道”是中国人最古老的阴阳辩证思维方式,是最朴素,最原生态的辩证法:即任何事物都有对立统一的两面性。阴阳是中国古代文明中对蕴藏在自然规律背后的、推动自然规律发展变化的根本因素的描述,是各种事物孕育、发展、成熟、衰退直至消亡的原动力,是奠定中华文明逻辑思维基础的核心要素。阴阳,代表一切事物的最基本对立关系。它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万物运动变化的本源,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基本法则。合理的运用这些阴阳辩证思维哲学,就能快速的区分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原因与结果、偶然与必然、内因与外因、共性与个性等逻辑关系,迅速地掌握事物的实质和本源,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进而才能发展地而不是静止地、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散地、普遍联系地而不是单一孤立地观察事物、处理问题,达到事半功倍之效。然自古“闻道者多,悟道者减半,行道者少之又少,得道者如凤毛麟角”,阴阳辩证思维哲学因其过于抽象概括而又包罗万象,致使无专业知识或悟性不高的人无所适从,无从着手,进而也不被世人所真正理解并实际运用到现实生活中。在具体的社会和人事关系运用上,因各人的出发点、立场的不同,造成对与错的标准差异,进而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最后走向两个极端,甚至争执对抗的零和游戏。因此古人又在阴阳辩证的基础上细化发展出了更具现实操作性和集体主义团队协作精神的和谐共生生态链体系模型:五行理论体系。

“道法自然”第二层体用关系之“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相克,生生不息

众所周知五行是中国古人朴素的辨证唯物的哲学思想。五行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万事万物,根据其特征,可以系统的分成五大类“金”“木”“水”“火”“土”。这五类事物统称五,金,木,水,火,土,并非指具体的五种单一的事物,而是对宇宙间万事万物的五种不同属性的抽象概括,“金、木、水、火、土”是构成物质世界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物质,由于这五种最基本物质之间的相互资生、相互制约的运动变化而构成了物质世界。讲五行必先讲阴阳,阴阳属于阴阳五行学说立论的基础。阴阳与五行属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属于大“道”第二层面的“体”与“用”的关系(大“道”第一层面的“体”与“用”关系是:“道法自然”与“阴阳之道”)。就是指无论阴的内部或阳的内部包括阴阳之间都具备着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象表达的那种生克利害的基本关系。换句话来说,即阴阳的内容是通过木火土金水物象反映出来的,五行属于阴阳内容的存在形式。阴阳五行,可分为“阴阳”与“五行”,然而两者互为辅成,五行必合阴阳,阴阳必兼五行。阴阳五行是中国古典哲学的核心,为古代朴素的唯物哲学。

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的关系,生克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也就是阴阳的两个方面。相生相克是事物的普遍规律,是事物内部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生克是相对的,没有生,就无所谓克;没有克,也就无所谓生。有生无克,事物就会无休止的发展而走向极端,造成物极必反,由好变坏;有克无生,事物就会因被压制过分而丧元气走向衰败。在生克这个对立与统一的矛盾中,无论是生的过分还是克的过分都会因对立而打破相对平衡或统一,事物就会向一方倾斜发展。为了维护相对平衡,生与克要相互牵制。当不能相互牵制时,平衡就被打破,这时事物就会出现了新的变化。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相生》中提出,五行者“比相生而间相胜也”。所谓“比相生”是指毗邻的两行之间有相生的关系,如木与火毗邻,故木生火,“间相胜”是指中间间隔了一行的两行之间有相胜的关系,相胜即相克。五行中一行之气与一行之气递相转化即为相生,相生有生化扶助之义。在先者转化为在后者,在先之气为在后之气的源泉和原动力,在后之气得在先之气生助则更为壮大有力,在先之气因生助在后之气而蜕化变弱。五行相克是从五行相生演变而来,所谓有相成则必有相反,相成则为相生,相反则为相克。母生我,母之性在于生助我之气,我生子,子之性在于盗泄我之气,故我之母与我之子于我而言一生一泄,其性相反。我受子之泄而本气不足,必得母之生助补不足之气而安,故母能止我被子泄之虞。我之子本欲泄我,见我之母则不能达其目的而失其功用,故可言我之子之性受制于我之母之性,受制即是受克。因此,五行“间相克”,实际上是指隔“我”一行得我之母克制我之子五行相胜相克有节制、约束、侵夺的意义。五行之间相生相克,互生互制,但总的方向还是以生生不息为主,相互克制为辅,克是为了更好的生,矫枉过正,使其不至于严重偏离轨道,影响或者干扰“生”的正常秩序,这是克的目的。 “生”的反义词本为“死”,五行理论中用“克”而不用“死”,即说明了古人的良苦用心和高超生活的智慧,因为该体系相生相克、生生不息的辩证关系整体符合“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想,更符合世间万物都是按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周期规律进行持续发展的总体方向,即万物一切活动的最主要的目地都是为了更高层次的“生生不息”,中间的道路虽然会曲折,但前途最终一定是光明的。

“道法自然”第二层体用关系之“五行生克”

万物按破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周期规律发展

五行体系更强调整体团队协作概念,是一个完美的生态链体系,各成员都有自己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特性,都有自己相应的权力和义务,都按顺时针方向顺位相生,谁也离不开谁,又隔位相克,互相有个制约,整体又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每个成员都根据自己独一无二的特点优势找对位置作对事情,和其他所有成员之间进行互动,并根据整体大形势、大环境的需要进行整体的旺、相、休、囚、死的周期调整,调整是为了更好的休养生息。“君子和而不同”就是对五行体系成员架构最好的诠释,大家求同存异,共同发展,互利共赢,要“和合共生”,不要“同而不和”,“见利忘义”。因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每一片都是大自然独一无二的杰作,“小人同而不和”,一味追求完全相同的东西本身就是个假命题,结果自然是无法如愿,与全世界都不和。唯有目前的五行架构才是最优化的选项,大家在其中各司其职,各展其能,各取所需,互相补位,协调平衡,互利共生,是目前所知最完美,最稳定的团队协作架构体系。

五行体系是一个极具深入性,系统性,全面性的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体系模型,更是一个系统的方法论。说她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体系模型,是因为在其中你可以发现彼此间更深入,更广泛,更全面的作用关系,而不是只看到眼前的、相邻关系的好与坏,利与弊的单纯关系,造成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因为在这个体系模型中你可以清晰明了的看到:每一个行都与其他四行构成四种关系:克我,生我,我生,我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为关系,缺一不可,克你的事物恰恰是生了生你的事物,你生的事物恰恰也是克了克你的事物。而且还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每个五行成员旺相休囚死轮流坐庄,没有谁比较吃亏,谁比较占便宜,或者谁一直吃亏,谁一直占便宜的想法。虽然短期的,局部的看似乎对某个成员不公平公正,但长远的,全局的看对大家就公平公正,因为不管你的处境还是其他成员的处境大家都会轮流来,一一体验,大家相互克制,和谐共生,互利双赢,犹如一个和和美美,各司其职的大家庭,这是太极五行很重要的一个“融合”的功能,把形色各异的事物融合为一个统一的大家庭。

说她是系统的方法论,是因为运用五行之间对应的相生相克关系,你可以快速的按五行属性把有关联的事情简单的划分为五类,按五行之间相胜相克的关系图找出其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进而找到另一个更深入的化解因素,以四两之力轻轻一拨,千斤之力土崩瓦解,这是太极五行另一个很重要的“化”的功能。我们常讲化解问题,化解冲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等等,都是五行这个“化解”的功能的具体应用。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阴阳五行理论是目前所知文明中化解政治冲突最实用、最先进的理论之一。当人们因自身的阴阳属性、立场、观点不同而争执不下,甚至剑拔弩张处于冲突边缘时,大家不妨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更深入,更广泛,更全面的看看彼此的利益关切点是否在五行理论中的某个具有生克关系的位置,处于生克的哪个具体位置,以便于寻找出其他具有生克关系的三个关联因素,进而形成一个彼此相生相克,而又和谐共处的五行模型。或者根据各自不同的特性和优点,拉一个群,新建一个彼此相生相克,而又和谐共处的五行模型生态链体系。

“道法自然”第二层体用关系之“五行生克”

五行生态体系全系统衍生运行图

这个五行模型生态链体系又可以向下或向上无限级的衍生扩展,直至形成一个庞大的、系统的、平衡的、和谐衍生运行架构体系,“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世间万物运行架构体系和原理皆与此同。

“道法自然”第二层体用关系之“五行生克”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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