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正月廿二 | 明代高僧见月律师圆寂纪念日

编者按:见月律师为明代高僧,宝华律宗第二代祖师,亦即中兴律宗的一代宗师。年轻时擅长绘画,特别喜欢画观音像,因此而小有名气,人称小吴道子。因阅读《华严经》翻然有悟,舍道入佛。住持南京宝华山30余年,重建殿阁,筑石戒坛,定制每年春冬传戒,结夏安居,寺规整肃,成为各方的模范。今日恭逢见月律师圆寂纪念日,顶礼缅怀见月律师!南无阿弥陀佛!

见月律师(1601-1679年),即释读体,字见月,明代高僧,宝华律宗第二代祖师,亦即中兴律宗的一代宗师,世称见月律师。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三月三日生于云南楚雄,14岁时父母不幸相继去世。伯父遂将他与小弟一同收养。年轻时擅长绘画,特别喜欢画观音像,因此而小有名气,人称小吴道子。

崇祯元年(1628)伯父去世,他信了道教,后来有老僧送他一部《华严经》,阅至《世主妙严品》,翻然有悟,即决心舍道入佛。崇祯五年(1632),32岁,从宝洪山亮如法师剃度,法名读体。

崇祯十年(1637)四月才于镇江海潮庵从三昧受了具足戒。继而随三昧传戒诸方,开始阅读律藏,为各方所推重。

崇祯十二年(1639),三昧应请入南京宝华山,擢用他为监院,并为众讲戒。清顺治二年(1645)三昧将示寂,嘱他继任法席。从此以后,他住持宝华山30余年,重建殿阁,筑石戒坛,定制每年春冬传戒,结夏安居,寺规整肃,成为各方的模范。

顺治三年(1646),清兵借口“华山通贼”,派兵围寺,捕去许多僧众。他以至诚无畏的精神从容应付,使华山转危为安。他圆寂前数年,应弟子请,曾自撰《一梦漫言》,追述行脚时事和他一生为法奋斗的历史。康熙十八年(1679)农历正月二十二日于宝华山示寂,世寿79岁,僧腊48年。

见月戒行精严,护法能干。三昧曾对人说:今日道场魔事不兴,则不显见月的才能。这是我在这一戒期中的收获。可见三昧对他的器重。三昧令他继任华山住持时,他无法固辞,认为要整顿佛门,应该建立规制,革除弊端,按照制度办事。于是提出十条规约,要求全寺僧众共遵。后来华山宗风闻名于全国,应归功于他所建立的制度。

其著述有《传戒正范》《大乘玄义》《毗尼止持会集》《毗尼作持续集》等十部传世,其中《传戒正范》至今仍为我国传戒之蓝本。其口述自传《一梦漫言》最为有名,影响深远,至今仍为人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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