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青放风筝大块头儿子撞翻了小女孩,儿童意外伤害如何维权_

2月27日晚,天津大悦城两名儿童不幸坠亡,事件的经过小编不再多作描述,这样的悲剧,哪怕仅用文字概述,都让人喘不过气。

这起令人揪心的事故,与近期一部奥斯卡获奖影片《海边的曼彻斯特》有些相似,影片中一位年轻父亲,为家人燃起壁炉取暖,却因忘挂防护网引起大火,三个深爱的孩子葬身火海,年轻父亲心如死灰。

儿童意外伤害事件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且受伤害的类型较多,校园侵权、交通事故、烧伤、烫伤,严重的还有被拐卖,甚至被杀害。因此,对儿童的安全保护以及受伤害后的维权都非常重要。

在今天的“主值班律师\"栏目中,浙江仁策律师事务所的沈剑律师为微友解答了许多关于儿童伤害保护的问题,我们选取了其中一部分与大家共享。

沈剑

“律师来了\"

签约律师

沈剑:“律师来了\"签约律师,浙江仁策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大学客座教授。

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与应用,包括公司股权纠纷、婚姻、债权债务等。

1

花钱去校外辅导班学习

没想到磕掉了一大块牙

微友咨询:孩子在校外辅导班被其他同学推倒,恒牙磕掉一块,对方家长只出本次医药费,其他费用不管。请问辅导班是否有责任?对方家长是否需要承担后续治疗费用?

律师解读:从举证责任来讲,10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或校外辅导班等教育机构受伤,对于教育机构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除非教育机构能证明自己已经尽了安全义务;10岁—18岁的孩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实行的是过错责任,即按照过错承担责任;从责任划分来看,一般是侵权学生家长承担大部分责任,教育机构承担小部分责任。如果侵权学生家长不予以赔付,你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除医药费外,还可要求赔付营养费、护理费、甚至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当然,如果教育机构有过错的,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2

8岁女儿三颗门牙被撞去一半

后续费用谁承担?

微友咨询:我女儿8岁,在学校走廊被同学撞了,对方没事,我女儿三颗门牙摔去一半,伤了牙根,近半年一直在治疗,到18岁还得做陶瓷牙,目前双方就补偿问题协商不好,我可以起诉吗?

律师解读:8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8条,学校等机构实行过错推定,除非学校等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本案中,被同学撞伤,很难证明校方过错,你可起诉侵权学生(作为被告),其家长代为赔付。不仅包括当时的医药费,还应包括后续治疗费,营养费,陪护费等。

3

同事健身没注意到我儿子

孩子受伤了他要不要负责?

微友咨询:我单位宿舍楼下有健身房,当时有同事在跑步机上跑步,我儿子跑过去玩,手被跑步机带进去了,我儿子哭起来同事才发现,关了跑步机。医生说要手术植皮,且有后遗症。可这个同事就当天去医院看了下,之后问都没问起,请问他该不该对此事负责?

律师解读:6岁孩子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自到健身房受伤,由于您是孩子监护人,因此您应承担监护不到位的责任。您同事健身时未注意到孩子,造成伤害,也应承担相应责任,但此责任视情况确定。您可向其主张的赔偿不仅包括当时的医药费,还应该包括后续治疗费,营养费,陪护费等,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补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等。

4

被我防守的篮球队员落地时骨折

要我赔钱合理吗?

微友咨询:我是高中生,在学校打篮球防守对方时,对方起跳投篮,他后来说落地时踩到我脚上(我不确认是否踩到),骨折了,要我爸妈赔钱,他的医药费我爸妈都已经付了,也给他们家赔礼道歉了。

律师解读:体育运动是高风险运动,一般而言,在此类体育竞技活动中(比如拳击、登山、滑冰)受伤,不应作为侵权处理,也就意味着没有明显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当然,您完全可以出于人道给予自愿补偿。

5

踏青放风筝 儿子撞翻了小女孩

对方妈妈没责任?

微友咨询:这几天天气好,我带儿子去郊游。我家儿子11岁,块头比较大,当时草坪上好几个小孩在玩,我儿子放风筝时一边回头一边跑,不注意把一个女孩子撞翻了,我们马上赔礼道歉,也表明态度医药费我们会承担的,但那个妈妈不依不饶一直骂,我也气上来了,她作为女儿的监护人,难道没有责任?

律师解读:

您儿子十一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其因为过失将人伤害,您作为监护人自然要承担责任。但是被伤害的女孩子父母也有监护义务,尤其在公共场合,他更应当随时关注孩子的动向及方位,发现危险应当及时处置,因此其自身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

编辑 小野猪

来源:律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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