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孩遭13岁同学刺伤警方未立案专家建议:降低刑责年龄(湖北17岁女孩)

6月4日,湖北孝感邓女士通过网络发布消息称,她女儿玲玲(化名)被未满14岁男同学持刀抢劫,得知没钱后,后者还多次刺伤玲玲颈部、手臂和大腿,并逼玲玲脱光检查。事发后,当地警方以伤人者未满14周岁为由,不予立案,伤人者也不必承担刑事责任。邓女士还透露,行凶者也未被收容教养,对此结果,邓女士发出疑问:未成年行凶者受法律保护,那受害者呢?如果不给行凶者适当处罚,是不是在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呢?

近年来,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频发。2016年广西芩溪,13岁的沈某诱骗1名儿童外出并杀害;2015年江苏宿迁,初二学生朱某因矛盾打死同校李某;2016年四川阿坝13岁少年抢手机纵火烧伤女教师……

因此,对于是否应当降低刑事责任适用年龄,网上也有激烈讨论,支持者认为现在孩子大多早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利于遏制类似恶性事件发生,且因为相关制度不完善,存在对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放了之和一罚了之的弊端。反对者则认为这类恶性事件很多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后果,不能只让孩子承担,处罚还可能加重孩子逆反心理。

据此,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指出:现在学界比较普遍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降低,因为现在的人发育成熟的比较早,所以下一次修改刑法的时候,希望能够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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