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地区的民间祭祀中的“烧五七”、“烧百天”、“节祭”

烧五七

原指在逝者去世后的第35天,也就是五个七后举行的一次祭祀活动。但按照鲁南地区的民间习俗,烧五七都是提前烧。因为按规矩逝者本人减去1天,逝者有几个儿子再减去几天。

枣庄地区的民间祭祀中的“烧五七”、“烧百天”、“节祭” 俗话说:偏五七,满百天,不多不少整周年。烧五七之日,死者的子女及较近的亲属要到场。男人戴上孝帽,女眷顶上白布包巾,用箢子挎上香箔纸锞,用盒子抬着祭品至墓地,燃放鞭炮,摆供设祭,焚香化纸,跪行四叩大礼,为坟头添培新土,痛哭一番而归。(枣庄北部山区3年内不往坟头添土)

枣庄地区的民间祭祀中的“烧五七”、“烧百天”、“节祭” 五七内,孝男不准剃头刮脸,女眷不能着鲜艳衣服,否则,就会被视为不孝。

烧百天和烧周年

指的是逝者亡故100天的时间和1周年的忌日所举行的祭祀活动,祭祀礼仪与烧五七大致相同。儿子、女儿及亲属都要去墓地祭祀。去时,除带香箔纸钱,摆供设祭外,还要带上为逝者用纸糊的衣服等在坟前焚烧。枣庄境内北部地区,在烧周年时,年长的女眷还撕一小片火纸,放在正燃烧的香把一侧,喊着对死者的称谓××抱钱。(过去迷信认为如果纸片被香把吸住,则认为逝者亡魂犹存)而东部地区,年长的女眷则在坟前整平一块小地方,撒上细土,再倒上酒,看看地皮发黄不发黄,如果发黄,说明逝者的灵魂没有走。不发黄,说明逝者的灵魂已走。俗话说:人死如灯灭。上述做法不过是民间的一种企盼罢了。

枣庄地区的民间祭祀中的“烧五七”、“烧百天”、“节祭” 烧周年以后,不再有什么祭祀活动,只是在每年的清明节、农历的七月十五、十月一和春节前再到坟地上坟烧纸祭奠,而滕州及山亭北部七月十五不上坟。有的人家,将亡故的父(母)遗像存留下来,供奉于堂屋条几之上,平时用红布覆盖,每逢春节再摆供品祭祀,至正月十五撤供。此俗谓之节祭。

枣庄地区的民间祭祀中的“烧五七”、“烧百天”、“节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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