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生的定义和范围(佛教杀生的定义和范围)

杀生,是指剥夺一切『有情众生』的生命,包括自杀与杀他或者教杀、误杀。众生不是只有人,非人的部分,还有六道轮回的众生,佛教中的不杀生戒,重心在不杀人。杀人则是重罪,杀其他的动物是轻罪。

不杀生培养慈悲心,也可以减少心中瞋气。世间最宝贵的无非就是生命,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可是作为常人的我们,普遍缺乏对生命的探讨与认知,导致对生命的不尊重。不杀生的重点就是让我们尊重众生的生命、养成平等慈悲心,这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在佛教中,众生分为有情类和无情类,所谓有情众生,实质是指『有情识的众生』,表现为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之类和思想感情。植物属于无情众生(地水火风也是无情),所以不在佛教所说的『不杀生』范围内。

杀生的定义和范围

图片来源:丰子恺《今日与明朝》

图 | 网络 文 | 《修心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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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生的定义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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