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理论的数理41-42(五行81数理吉凶详解)

41(数数四象)中数个数与数属性的区别

运用(数数四象)逻辑,可以数到的数字数量或者名字数量,都是在阴阳(二合而一)的基础条件下对数字的认识方法。
而且,通过这种认识的方法,

可以把数字的认识扩展到无数多的认识范畴,

可以把名字的认识扩展到无限多的认识范畴。

但是,仍然无法继续完整与圆满地认识到大自然的全部内容。

因为,在大自然中,

除了两个属性结合在一起的事物之外,

还有三个属性、四个属性、……多个属性集聚为一个事物的更复杂结构存在,

也有单纯的孤阳独阴的纯粹属性存在。

原始的(数数四象)的起始条件,是●○或者○●。
通过(数数四象)逻辑数出来的数数/数列只能有两种:

●○、●○○、●○○○……与

○●、○●●、○●●●……

而且,这两种数数/数列具有公共原点:●○,并形成相对数列

……●○○○、●○○、○●、○●●、○●●●……

这个数列,与西方数学的数轴(……、-3、-2、-1、0、1、2、3、……)彼此都有属性的(相对、相反、相变、相通)的属性特征,也有原点不同。

从(数数四象)的规则中,可以看到:

(数数四象)规则

数样

名样

数数

数名

数数

数名

这两个被不同数样不同名样数出来的数列有下列属性:


1)显然,○●、○●●、○●●●……数数/数列,是在数名为○的所有事物的集合。

●○(数数四象)规则

○●、○●●、○●●●……

●○、●○○、●○○○……

数样●

名样○

名样●

数样○

所以,把所有事物共同具有的属性○称为可数数字的完全相同属性。

数列中的所有事物都属于○类型的,而事物之间的不同属性是变化的●。

所以,称这个数数/数列为定○动●类型的数数/数列。
它的名样为○,

数样为●。

数数/数到的数样●的数字数量,是一个具体事物在这个○名集合体系中一个具体事物中的结构属性。

它表达的并不是序数或者个数,

而是一种属性的结构性。

数出来的并不是事物的个数,

而是一种事物属性相对性的表达。

同名之物,数不相同。

通过数数得到的数字不同,可以认识这个数列中的每个事物之间的元素结构差异与不同。

2)同样,●○、●○○、●○○○……数数/数列,也是在数名为●的所有事物的集合。

所以,把所有事物共同具有的属性●称为可数数字的完全相同属性。数列中的所有事物都属于●类型的。而事物之间的不同属性,则是变化的○。

所以,称这一个数数数列为定●动○类型的数数/数列。

它的名样为●,

数样为○。

数数/数到的数样○的数字数量,是其中一个具体事物在这个●名集合体系中一个具体事物中的○结构属性。

它表达的并不是序数或者个数,

而是一种属性的结构性。

数出来的并不是事物的个数,

而是一种事物属性相对性的表达。

同名之物,其内部结构可以数字的不相同来进行表述。通过数○数得到的○数字不同,则是认识这个数列中的每个事物之间的属性元素结构差异与不同。

那么,如何才能数到这个集合中究竟有多少个个数呢?

可以在(数数四象)法则中找到数相同名样的数数/数列中究竟有多少个数:

●○(数数四象)规则

○●、○●●、○●●●……

●○、●○○、●○○○……

数样●

名样○

名样●

数样○

数数●

数名○

数数●

数名○

数数○

数名●

数数○

数名●

性数

个数

性数

个数

性数

个数

性数

个数

在属性认识层面上,(属性样本)具有数样名样两种区别。

求属性结构之不同,可在名样相同条件下数/数样;

求同名事物的个数,则在名样相同的时候数/名样。

42(数数四象)与(六合术)

无论数数还是数名,都离不开样本的确立。

确立样本是一个属性认识层面上的问题。

(属性样本)是数数之学中的最核心内容,分为数样本和名样本两种。

但是,数数的时候只能用其一,而不可能样样皆用。

所以,样样,指的是第一样,指的是样数或者名目,而不是样样俱全。

数数样本可以具有各种样本,大自然有多少属性,就可以有多少样本。

所以,数数的样本应该是应有尽有,具有一切齐全的的多样性。

但是,数数,又绝对不是为了单纯地数具体事物的个数,它还要通过数数,数出一个事物的属性结构性。
因此,样本就有数样本与名样本之分。

数数的第一程序,是取样,也称为取名。如一个事物中有阴阳两种以上的属性,

(取名样)的原则是:取寡不取众,

取少不取多。

取一个事物中最突出的属性命名;

(取数样)的原则是:取从不取少,

取众不取寡。

所以,名样数样是两个相反的不同属性。

以●○○○、●○○、○●、○●●、○●●●五数为例:

以○为名样时,可数●之三数:1、2、3(○●、○●●、○●●●)。

以●为名样时,可数○之三数:3、2、1(●○○○、●○○、○●)。


以○为数样时,●○○○、●○○、○●、○●●、○●●●皆可数为3、2、1、1、1。

以●为数样时,●○○○、●○○、○●、○●●、○●●●皆可数为1、1、1、2、3。


以○○为名样时,●○○○、●○○、○●、○●●、○●●●只有一数●○○。

以●●为名样时,●○○○、●○○、○●、○●●、○●●●只有一数○●●。


以○○○为名样时,●○○○、●○○、○●、○●●、○●●●只有一数●○○○。

以●●●为名样时,●○○○、●○○、○●、○●●、○●●●只有一数○●●●。

可以看出,样众而数寡,

样寡而数众。

样本唯一的时候,数到的数字反而最多。

所以,中国的命名术中,常常起名需要有创新,需要与众不同。这样,才能更容易被更多的人认识。

但是,这种与众不同是有限定的。它必需是自己本身固有属性中最突出的内容才能恰如其分。

于是,从两个四象产生的五行运动抑扬范畴中,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结果:

○○、●●、○○○、●●●四名,为名样的时候,都可以得到一个唯一的数数结果。

●、○为名样的时候,都可以得到三个连续变化的数数结果。

●名样数数结果为:○数3、2、1。

○名样数数结果为:●数1、2、3。

○数与●数(二合而一)为3、2、1、2、3。仍然展示出相对相反的变化属性。

但是,○、●分别为数样的时候,得到的结果则有了很大的变化:

○数样数数的结果为3、2、1、1、1。

●数样数数的结果为1、1、1、2、3。

○数与●数(二合而一),需要仍然可以表达为3、2、1、2、3。

但是,其(链接节)数字1,则存在(二合而一)与(六合而一)的数量不同了。

(六合术)环节中涉及到五行的变化问题,在这里要特殊的提及一下。

(六合术)的认识程序,可以通过这样一个认识过程来表达:

3

2

1

1

1


1

1

1

2

3

3

2

1

1

1

1

1

2

3

3

2

1

1

1

2

3

3

2

1

2

3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六个数字一合一的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二合而一),

(三合而一),

再(三合而一)。

(二合而一)与(三合而一)的继续变化性,才是五行学的根本属性。

当然,也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变化过程来对它作出表达:

3

2

1

1

1


1

1

1

2

3

3

2

1

1


1

1

2

3

3

2

1


1

2

3

3

2

1

2

3

但是,此多层面(二合而一)的变化过程,都是在分立的两个体系中进行的。只有在最后的(二合而一)过程中,才进入了两个数数/数字的体系变化之中。

所以,它不是两个四象关联关系中的连续变化内容。

(二合而一)与(三合而一)的继续性变化过程,才是始终在两个四象形成的数数/数字体系中进行的一种变化过程。

五行变化过程,是在两个四象变化过程中,应用不同的数数样本,产生的(二合而一)与(三合而一)过程的连续性产生的一个变化过程。这个变化过程所形成的因果关系是六个一的(六合而一)。

(二合而一与三合而一)的连续产生的五行变化过程,与三个连续的(二合而一)过程的重要区别就是:

后者在分立的四象中变化后才进入两个四象的变化范畴,

前者自始至终都是在两个四象变化过程中进行的。


二者的因相同,都是两个四象构成的起因条件;它们的结果也是相同的,都是达到了六合的最终目标。

但是,这种(同因同果)的变化过程却不同。

三焦的(同因同果),只是两个旋转方向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过程。

五行的变化过程,是从分体与合体中的(二合而一)的连续性方面,重新产生了(同因同果)事物之间变化过程的差异性。

因此,一种试验过程所确定的因果定式,并不能完整表达这种因果变化过程的唯一性。

人为地把这种因果变化过程僵化在一个定式的认识层面上,机械地推行唯一的因果对应变化为绝对产生条件,必然从自然中的另外一个变化过程消失或者灭绝。

当前,人类的环境进入一种单一的恶劣状态而无法恢复的局面,恰恰是双向变化条件的一种失衡。【为了方便大家阅读,一次发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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