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命运天注定,自己努力才得行(那才叫爱情)

(一)

有网友提“人的命运天注定”,引起讨论。我认为“自己努力才得行”。现在就“天注定”和“自己努力”两个方面,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予以说明。

由于亊物的发展是波浪式向前展进,所以矛盾(“指’天注定’和’自己努力’”)的发展也是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出现,不断解决的向前推进。事物的发展,不可能一次出现,就一次能永久解决。因此涉及此问题就成了多方面的连续性章节。希望对此感性趣的网友,注意連续查看,并予以积极参加讨论。值得一提的是,所写事实并非杜撰,而真实可靠。为了把问题弄清楚,还得从家庭背景开始。

解放前,我家租地主陈某街房坐于集市上。父亲从小读私塾九年,能写一手宋体好毛筆字。在我地,毛筆字能写到那样程度的,还不能数出几个来。家庭生活主要靠母亲小食和纺线维持。据父亲讲,祖父不是本地人,因其父母早亡,难受婶娘虐待,习艺积蓄来我地,聚带子寡母向氏,生有姑姑和父亲二人。并购薄土几石自己耕种,父亲还未出世,祖父就去世了,成了遗腹子。因父亲为独子,从小读私塾九年。成成后,祖母包办与嫡母陈氏为婚,育有二男二女。时值父亲27岁。生母早年与陈某婚配,生有一女,小女三岁时,陈某病故。时值生母26岁。为了生计,只好改嫁。正好,生父母形成第二次婚姻,自立门户,租房坐于场上,以母亲小食和纺线维持全家人的生活。

解放后,家中有父母亲,一个姐姐,两个妹妹,一个弟弟和我共七人。父亲是旧知识分子,不懂农业,又患有气喘和痣疮,不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光靠母亲的小食,难以度日,生活极度困难。我和姐姐读书,都全靠国家助学金在校学习。集体劳作时,父亲一直任记工员,直到六O年刚满50去世。母亲积劳成疾,周身浮肿,筋骨疼痛,瘫于床上,六七年因病去世,享年55岁。

同父异母,又无来往,各立门户的大哥,解放前在万县市当过学徒。解放后,参加土改。后为白羊区财粮干事。工作能力强,态度认真负责。五七年在反右斗争中,因说“大太阳天,我怕栽不活红苕”,剌伤农民积极性,被评为“右派分子”。七九年平反恢复工作,九四年因病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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