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杭州杀妻案后续结果)

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尸体已分尸碎尸,还能下葬吗?

一般来说 应当下葬的,人死后都要入土为安,都要走这一过程,也是对死者尊重,让死者在天堂得到安慰安息。

至于怎么下葬,则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如果事情比较顺利,从化粪池找到了许某某抛弃的部分组织碎块,部分衣物,另外根据许某某的交代找到了抛弃的部分骨骼特别是头骨,则可以把这些碎块收敛一下,当做本人的遗体下葬,这是比较通行的做法。

如果找到的碎片很少,或者因为办案的需要,碎片不能交给亲属下葬,则可以将部分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穿用过的衣物鞋帽等等,代替本人遗体下葬,算是“衣冠冢”了,这样的下葬实际上只是象征意义。

至于葬到什么地方,同样要费一些思量。

一般来说,已经出嫁的女人,不宜葬到娘家墓地,很简单娘家族人会出面制止的。

葬到许家墓地也不合适,经历这么一次杀人碎尸,两家已经成了仇家,当然不适合这样做。

葬到前夫墓地更不合适,前夫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没有理由葬到这个地方。

权衡一下,比较合适的方案是,到其他地方自己买一块墓地下葬,这样的话上述麻烦事都就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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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鬼都不会放过你的!”

许国利杀妻分尸案可谓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惊动了社会、破坏了家庭,那么就此事的后续,来女士该如何下葬呢?

中国有句老话:“入土为安”,意思是说人死后要埋入土中,死者放得其所,家属方能安心,那么对于来女士的该如何处理呢?

我觉得后续还会持续的从化粪池中提炼排查出来女士的人体组织,并且在其他地方找到被抛弃的骨骸,并最后入土为安。

其实说到埋葬,许国利对其妻子的行为就已经时丧尽天良的禽兽行为,来女士在死后并不是第一时间入土为安,而是在经过二十几天化粪池的侵蚀之后才被发现,那么大家都知道化粪池存在大量的甲烷,如果时间在长一些,是不是就会被分解掉呢?

一、许国利杀害妻子,丢失了最基本的人性

作为网友,大家都经历了从一开始的失踪到最后的剧情大反转,可谓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让人惊讶,但是最后许国利还是被绳之以法,得到了自己该有的处罚,那么在这件事上,不管处于何种原因,他的做法都是毫无人性的。

丢失了最基本的人性,任由其如何弥补都无法挽回。

二、杀妻分尸,心如蛇蝎

我们经常会看电视,有些画面上的女人非常歹毒,我们都说他是蛇蝎女人,形容非常害怕,像蛇蝎一样有毒,那么许国利的行为,就是这种歹毒,不仅仅要杀害自己的妻子,而且还不顾自己的心理压力,直接分尸抛弃。

三、既然找到了原因,那么必须下葬

如果一直找不到来女士的尸体,那么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现在既然已经初步告破案情,知道了来女士的尸体所在位置,那么我们作为有法律义务的人,就必须尽自己最大努力找全来女士的尸骸,让其在死亡后不能入土为安,就让在大家都认清楚许国利的真面目后入土为安吧!

就像经常说的,不入土就是为亲眼看看杀害自己的凶手绳之以法,自己也就瞑目了!

总结一下

我们不得不说,来女士真的很可怜,有自己可爱女儿,有别人羡慕的家庭,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死在自己丈夫的刀下,那么我们活着的人就必须尽最大努力赵全尸首,让来女士入土为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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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来女士已经被分尸,问能否下葬,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要下葬。

相信来女士的分尸遗骸,公安查找过后,肯定会收归一处,然后集中火化过后下葬或是遗骸直接下葬皆有可能。

古人云:入土为安,如果不下葬,逝者灵魂不会得到安息,对逝者是大不敬,对生者也是个永远的痛和挂念。

唯有下葬了,树碑立墓,对逝者亲人是个慰籍,也有了赖以寄托哀思的处所。

记得以前听说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我们那个地方,曾有个抗美援朝的英烈,他在战场上是被美军的飞机炸飞了头颅,真正意义上的身首异处,牺牲得很壮烈,他牺牲后,他的战友没有找到他的头。

英烈的遗体运回故乡后,据说那时还实行土葬,乡人们用一个南瓜,雕了一个和英烈在世时五官相近的假头,与下半身遗体连结在一起后才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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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会根据许国利的口供,会开展遗体组织的搜寻工作,从垃圾箱、从埋藏的地方以及河道等地方,寻找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从化粪池中找到了部分人体组织,在完成鉴定后,就会暂时寄存起来,在其他地方找到的人体组织,也会在完成鉴定后寄存,待尸首搜集完毕,会告知被害人家属人体组织已经送往殡仪馆。

接下来,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会对这些人体组织进行修复处理,分尸案件,尤其这样的案件,根本不可能搜集到所有的人体组织,也就是说是残缺不全的,或者说有多少就修复多少,如果现存的组织已经没有办法修复了,那就会直接焚化。

焚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下葬处理,当然,现实中会有衣冠冢,即死者的遗体已经没办法找到,以衣物代替遗体下葬的,也是为了给死者留下一个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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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如泥,落土为安。这是常规,也是常理。不论是往昔的棺椁装敛,还是如今的骨灰盒盛放,无一例外地都要选择风水宝地,择日安葬。

杭州的来女士死得够惨。不但被同床共枕十二载的丈夫许某某无情用枕头捂死,还被其惨无人道地进行分尸、碎尸,人体组织粉成碎末,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骨骼被装入黑色塑料袋拎出户外,分散抛弃到多个垃圾桶,多半被视作餐厨垃圾,粉成细末,化成肥料,不知撒向何方。

那么,问题来了。歹毒如狼的许某某把来女士碎尸万段后,又遭到粉身碎骨。那来女士拿什么入土为安呢?

其实这个好办。按我们这边的风俗,如果有人失踪估计不在了,主家就会请来当地法师,用一个罐头瓶子,把死者的魂魄收入瓶中,用红布扎紧,然后亲人三叩九拜,法师宣读祭文,名曰收魄,尔后又宣文镇魄……好一阵装神弄鬼之后,就找一件死者的衣服或帽子,交给主家连同魂魄坛子挖个坑一并埋下,万事大吉。古代也有这种作法,叫做衣冠冢。这大概就是死不见尸的最好处置办法,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对死者的敬畏与尊重。

由此看来,来女士也只能是用这个办法处理。好在天理昭昭,杀人恶魔许某某如今身陷囹圄,不久的将来定会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血债血偿,以命抵命,是注定的结果。来女士若地下有灵,也会安息的。

(文原创。图片来自网络,侵权联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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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人死后都是可以下葬的,而且中国历来的规矩都是如此,这就是所谓的入土为安吧。来女士尽管说被分尸了,但是,这也丝毫不影响她被下葬呀。只要能够找到她的一些肢体,就可以把她下葬的。

哪怕是一点点。

尽管说她的肢体大部分都是被冲入到了化粪池。但是,还是能够找到一些供下葬时候使用的肢体的。

事实上在提取证据的时候,警方就在化粪池当中找到了一些人体组织的,这些人体组织都是来女士的,就这些提炼出来的人体组织,就可以下葬的了。

不排除在许某被抓之后,他供述的有大块骨头被抛的可能。这些都是可以用来下葬的。

事实上一个正常的人,在火化的时候,也是取其中的一些骨灰,然后进行下葬的,并不是把所有的骨灰都给取来。

所以说来女士尽管说死的是很惨,但是,不妨碍她下葬。

按照中国古代的传统,即便是一点尸体都没有,也是不妨碍下葬的。

宋徽宗死后,他的儿子宋高宗就是用空穴把他给埋葬的。毕竟真正的宋徽宗,被抓走当俘虏了,他是死在了女真,死在女真之后,早就尸骨全无了。

但是,对于皇家来说不能没有他的墓地呀,这个时候只能找一些东西下葬,来当作是他的墓地。

皇帝都是可以如此的,更何况是平民了。

所以说即便是来女士没有任何的尸骨了,仅仅有一些她穿过的衣服,她盖过的东西,也是不妨碍把她下葬的。

人死了都是要下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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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来女士尸体已被碎尸,还能下葬吗?

当然能下葬了,人去世后,无论是自然死亡,还是因外致死,都得要安入土为安。这是人最终的归宿!

虽然来女士的死因特殊,死无全尸,但毕竟是人嘛,能找出多少就算多少了。

那像来女士这样的碎尸,该如何下葬法呢?

来女士没有全尸,用棺材下葬定是不可能的了,况且现在普遍实行火化下葬,加上来女士是因外致死!

只能找到的碎尸有一点算一点,能找到来女士的头颅就更好了,没有的话,用她生前喜次的东西,喜欢穿的衣服,一起连那些碎尸合在一起烧了,装进骨灰盒。虽然不完整,但这样起码有个归宿,不至于像民间传说的,成了孤魂野鬼。

人们常说,冲动是魔鬼,一点都没错。人生就那么几十年,叹,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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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土为安是中国的传统习俗,虽然来女士现在尸骨无存,但是我觉得家人肯定会给她建一个衣冠冢。

来女士目前身体只剩下少量的人体组织,而且可能由于化粪池的快速分解,估计也没剩下多少,目前骨头也没找到,而且人体组织估计现在还在警察那边存放着,因为这是本案主要的证据。

所以家人肯定还是会和她举行一个仪式,然后用衣冠冢,不过这些暂时还不是我们考虑的问题,她家人应该会处理好的。

来女士惨死引起了社会极大的轰动,也让不少人留下阴影,现在许某已经归案,希望来女士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吧。

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家庭矛盾要解决不要让矛盾激化,来女士也因为识人不清,我们大家以后在辨别一个人的时候希望不要像来女士一样,只注重了感情,却没真正认识到一个人是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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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枕,我来回答!

关于来女士的后事处理,我们肯定是希望她能安葬的,但身体已经被分尸碎尸,这还能安稳下葬吗?按照现在的进展情况,只能找到一部分身体碎片,凭借这些碎片仅仅能确认死者的真实身份,还远远不能找全尸首。

如果幸运的话,说不定能找到大部分碎片,将这些碎片整理起来,不管是当作本人的遗体,还是直接火化然后下葬,这都是最理想的办法。

可若是不幸打捞不完全,甚至只能找到一小部分碎片,估计就只能用死者生前的衣物当作死者,立一个“衣冠冢”。这也是不得已的办法,为了死者能够安息,能尽量安葬就尽量安葬吧。至于要葬到什么地方,就交给亲属朋友决定吧。

总之,我们只希望来女士在天堂不再遭受痛苦,能够一路走好,希望许恶人能收到严惩,这才是最完整的结局。

同时,也希望各位女性朋友,在交往时能辨别渣男,避开这些潜在的杀人犯;在选择老公时能够擦亮眼睛,在嫁人之前要多观察他的三观,处事风格等等。当然,已经结婚的夫妻也不能松懈,一定要处理好彼此的关系,如果出现矛盾就要立即解决,切忌长久堆积。婚姻是两个人的修行,而修行的日常就是生活中的琐碎,只要将琐碎事情处理好,婚姻才能长久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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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杀妻案后续。来女士已被丈夫分成碎尸,还能下葬吗?我认为当然可以下葬,并且要风光大葬,厚葬,这样对于来女士来说,即使到了那边,也是要风风光光过去,下一世才不会这么痛苦。对中国人来说,人死后讲究落叶归根,都要入土为安。这样灵魂才能得到超度,人才能够得到安息,而如果不下葬的话,那是因为冤屈还没有被申诉,而杀害来女士的凶手已经伏法,所以来女士当然要下葬。

只是现在还不行,因为案子还没有彻底结束,法院还没有审判,还有就是不知道来女士的尸骨有没有找到(许国利丢在小区外面的大块骨头)。所以如果要下葬的话,可能还要过一段时间。

假如丢在小区外面的骨头没有找到,那么来女士只能葬个衣冠冢了,因为小区化粪池里面抽到的,可能已经不是块状的了,因为是从38车粪水中才清理出一点来女士的软组织,所以最后只能葬个衣冠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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